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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鼎控股(00097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3、《发行股份的面值和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6、《股份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2.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3、《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4、《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5、《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关于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于平、翁远、许磊、董艳、赵春花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于平、翁远、许磊、董艳、赵春花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3、《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于平、翁远、许磊、董艳、赵春花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

   关联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68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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