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企业新闻 >正文

*ST天首(00061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来源:中国纱线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2日开市起经申请停牌,相关公告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6-4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50]);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论证,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10月28日、11月11日、11月18日、12月2日开市起经申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5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临[2016-52]、临[2016-53])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76]、临[2016-81]、临[2016-82]、临[2016-87]);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股票于2016年9月5日、9月9日、9月19日、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10月19日开市起经申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5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临[2016-57])、(临[2016-59]、临[2016-60]、临[2016-65]、临[2016-74])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58]);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相关公告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61])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62]);2016年10月17日和2016年1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事项,相关公告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67])、《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68]、临[2016-80])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79])。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本公司拟向绍兴柯桥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的股权,同时拟向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出售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等债权,相关公告见2016年11月25日披露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85])。

2016年1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5号)《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公告/监管信息公开/问询函件中查询,相关链接:www.szse.cn/main/disclosure/jgxxgk/wxhj/#))。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回复,并按《问询函》要求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核实内容复杂工作量大,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如期完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本次重组涉及债权转让的审计、评估等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尽快披露重组报告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重组报告书事后审核完成后,公司股票申请复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的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1  
阅读数量(1003)
分享到:
 更多关于 企业新闻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