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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000955):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从容女士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151,71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9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90,098,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34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1,619,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451%。

  (二)现场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出售海南欣龙丰裕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195,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56%;反对23,523,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反对23,52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0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李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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