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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600810):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来源:中国服装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3月27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万善福先生委托董事郑晓广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7-006)。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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