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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股份(00061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汉股份”,证券代码“000615”,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4月17日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486.02倍,且累计换手率达67.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12日分别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于2017年4月13日开市起停牌进行了核查,并公布了核查情况并复牌。现就公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针对雄安新区的建设,媒体发布了涉及公司相关报道。2017年4月5日,公司披露了《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新县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就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目前的进展以及在雄安新区的投资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土地没有交付,土地款也没有交纳,且无其他相关进展。本公司与安新县人民政府就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签署的仅仅是战略框架协议,目前国家对安新县的整体规划已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框架协议的履行存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雄安新区的相关政策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实际控制人和公司控股股东表示,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200万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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