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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7.19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767.8720万股。

  浙江嘉欣丝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和2016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确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7.34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65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3.96亿元(含3.96亿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4月10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0,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8,097,5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18日。

  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一、发行底价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7.1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7.34元/股-0.15元/股=7.19元/股

  二、发行数量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5,767.872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底价÷调整后发行底价=5,650万股×7.34元/股÷7.19元/股=5,767.8720万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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