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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证券简称:“17华茂01”

  证券代码:“112512”

  发行总额:5.66亿元

  上市时间:2017年5月22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年5月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475,932.01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8.95%,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5.1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83.73亿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7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AnhuiHuamaoTextileCompanyLimite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华茂股份(5.340,0.00,0.00%)

  5、股票代码:000850

  6、注册资本:人民币94,366.5009万元

  7、法定代表人:倪俊龙

  8、公司设立日期:1998年7月10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04937491X

  10、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11、董事会秘书:罗朝晖

  12、证券事务代表:高柱生

  13、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14、邮政编码:246018

  15、联系电话:0556-5919977

  16、联系传真:0556-5919978

  17、电子信箱:zhh_luo@huamao.com.cn

  18、互联网网址:www.chinahuamao.net

  19、经营范围: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投资管理。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7华茂01

  债券代码:112512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66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全部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4月5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66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42%。

  (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和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7年3月31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3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66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会验字[2017]2993号的验资报告。

  第四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309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5月22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7华茂01”,证券代码为“112512”。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全部债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总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总额

  8、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9、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

  第六节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七节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会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公司、监管部门等。

  第八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5.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及其他债务性工具明细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无重大投资;

  四、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五、住所未发生变化;

  六、无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七、重大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动;

  八、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九、公司资信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法定代表人:倪俊龙

  董事会秘书:罗朝晖

  联系人:罗朝晖

  电话:0556-5919977

  传真:0556-5919978

  邮政编码:246018

  二、主承销商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项目主办人:江建军

  项目组其他人员:管婷燕、陈璐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5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5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15-16楼

  负责人:梅向荣

  签字律师:刘雨雁、梁明芳

  电话:021-60561288

  传真:021-60561299

  邮政编码:200070

  四、审计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20-9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20-926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刘勇、桂迎

  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邮政编码:100044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门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杨世龙、任贵永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管婷燕、陈璐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七、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振风支行

  账户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690501021000402453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除募集说明书披露资料外,发行人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四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上市推荐书;

  3、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部分相关文件。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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