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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规定制服应100%以美国原料制造

吕缜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3日

  美国引人注目“买美国货”的争议。美国立法者在众议院通过的振兴方案加入购买美国产品的条款,并且由参议院审议通过。美国北卡州议员Larry Kissell在“欧巴马振兴计画”中提出这项修正案,延续了贝瑞修正案(Berry amendment),规定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辖之美国运输安全局(TSA)的制服供应需100%美国製造。

  依据贝瑞修正案规定,美国可以以安全为理由限制仅採购美国品,这项规定违反WTO的政府採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GPA)。这个象徵性十足却又极端敏感的修正案规定制服应100%以美国原料製造,除非该等原料在美国无法取得。目前为止,“买美国货”规定仅适用于美国国防部门的制服採购。

  纺织业游说者计划促使欧巴马政府可以将这项规定扩大至所有国土安全部购买的产品,约计10万件的制服。

  未来中国与印度将会更加成为类似措施的目标。由于这两个国家皆未签署WTO的GPA协定,他们无法提出正式抗议,如果他们被排除在美国政府採购市场之外,也不能对WTO提出控诉。

  美国欧巴马总统虽然对于纳入振兴方案的“买美国货”条款有所批评,但可能也只能接受。支持欧巴马阵营的团体显然支持这项措施,包括纺织贸易组织“UNITE HERE”。美国服装与鞋业协会(AAFA)对Kissell修正案也给予掌声,虽然他们通常支持贸易自由化,因为美国製造基地早已移转到墨西哥与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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