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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提高出口退税率治标不治本

吕缜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提高到13%,部分钢铁制品出口退税提高到9%。

  主要观点

  1、政策背景是钢材出口量大幅下滑。本次钢铁出口政策是继08年12月出台的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之后的,第二次出口刺激政策。其背景是近几个月我国钢材出口量的大幅下滑。09年前2个月,钢材出口总量347万吨,同比下滑52.1%,2月单月净出口仅48万吨。

  3月份我国钢材贸易可能结束多年的净出口,呈净进口态势。出口下滑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外市场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需求下滑,另一方面,我国钢材价格竞争力已经不复存在,09年3月甚至部分国家的钢材价格低于中国的价格。

  2、本次出口退税调整涉及74个税则号的钢铁产品及钢材制品。其中,冷板、镀锌板、镀锡板、无缝管等品种的出口退税均由5%提高到13%,自行车滚子链、钢铁锚、餐桌铸铁制品等钢铁制品的出口退税由5%提高到9%。政策对附加值较低的钢坯、线棒材及热轧等品种未作调整,仍体现出“有保有压”的出口政策导向。

  3、上调出口退税的政策治标不治本。从钢铁行业上次的政策效果看,08年12月1日调整出口关税后,钢材出口形势并没有多大的改观,出口继续呈大幅下滑状态。从近期多次出台出口刺激政策的纺织行业来看,政策效果也非常有限。我们认为,钢材出口量恢复的关键在于国外需求的恢复。因此,上调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的政策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但又是当前形势下仅能利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出口政策,维持对钢铁行业的“中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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