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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调增纺织品等退税率

田甜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2日

北京 (XFN-ASIA) - 中国财政部公告称,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於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明确从08年11月1日起, 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称, 决定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和13%; 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 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和13%。

  公告还称, 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 约占 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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