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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要求输欧纺织品出口规范有序

冯小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2日
为稳定2008年度我对欧纺织品出口,探讨2008年我输欧敏感纺织品监控措施,日前,商务部召开输欧纺织品出口工作会议。会上,外贸司包玲副司长表示,中欧监控机制的顺利实施将对2008年后我纺织品国际贸易自由化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广大企业要积极配合监控措施,严格执行行业自律,规范、有序出口;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引导,保证双边协议和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包司长通报了商务部拟在双边监控的前提下,对部分输欧纺织服装类别采取自动出口许可管理的工作方案。我方监控措施的主要原则为,一是中欧双方将努力营造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确保纺织品自由贸易的平稳过渡;二是中欧双方对衬衫、裙子、裤子等8大类别敏感产品实行双边电子核查(欧方凭商务部传输的电子数据验放相关货物),中国采取自动出口许可管理的方式监控,期限为一年;三是中欧双边核查、监控没有数量限制;四是我国对上述类别出口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参会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就资质管理、监控类别、电子核查系统及签证系统操作流程、相关处罚措施等具体问题交流了意见和建议。(中国国际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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