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正文

出口退税率调整:影响洛阳几何?

卫敏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9日

  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类产品退税率,提高部分高科技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退税率。出口退税新政涉及我市哪些商品?对经济发展有何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出口退税率调整范围  从市国税局获悉,此次调整一是对主要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有色金属及废料,25种农药及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二是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由13%分别降至8%和11%,将纺织品、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三是将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根据市国税局掌握的资料来看:此次调整,在取消出口退税的255种商品中,涉及我市的主要有1种商品,即耐火材料;在降低出口退税率的1130种商品中,涉及我市的有15种商品,主要是水泥、布匹、瓷餐具和陶制品、玻璃、铜及铜合金、纯铝、木制家具;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191种商品中,涉及我市的有2种商品,分别是船用内燃发动机和压缩式制冷设备。

  市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对2006年9月14日 (含14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 (含14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但是出口企业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 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率调整意义深远

  据了解,国家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仅今年前7个月,市国税局就办理出口退税出口退(免)税19313万元。而我市出口企业从1993年的13家发展到目前的139家,今年前7个月出口总额达到45655万美元。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分析,本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调低出口退税率的产品主要是原材料和资源类产品,而调高退税率的主要是机械装备类和农产品加工品。出口贸易将通过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促进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6个主要行业中,出口战略格局按其受影响大小,依次大致可列为3个层次:纺织与煤炭业、钢铁与建材业、电子信息与医药业。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并对我市中长期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要影响。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简化退税申报程序,缩短退税审核周期,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市国税局建议有关企业,面对退税率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从三个方面解决问题:一是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二是加强管理,在出口商品的整个价值链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三是通过提高售价,转嫁部分由于退税率下调带来的负担。

洛阳日报

'

1  
阅读数量(321)
分享到:
 更多关于 行业资讯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