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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磋”后中美纺织品争端可能升级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7日

  美方威胁更多“特保” 中方强硬毫不退让

  “中方不会签署任何有损中方权益、不利于中国纺织业健康发展的协议。”14日,中国商务部以一份比以往措辞更为强硬的公告,对中美纺织品第六轮磋商结束当日(13日)美方近乎威胁的表态作出回应。

  这是自6月17日中美纺织品首轮磋商以来,中国商务部首次以公告形式强硬表态,不会签署有损自身利益的一份“坏”协议。这意味着,在经历了“马拉松”式的六轮磋商后,中美纺织品争端很可能将进一步升级。

  中国商务部14日公告全文如下:“10月13日,为期两天的中美纺织品第六轮磋商在北京结束。由于双方在主要问题上存在分歧,磋商未达成协议。中美双方就纺织品问题进行多轮磋商,目的是就中美纺织品问题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为纺织品贸易创造稳定的环境。但中方不会签署任何有损中方权益、不利于中国纺织业健康发展的协议。”

  据了解,此轮磋商日程原定12、13日两天,但提前半天于13日中午结束。北京时间13日下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谈判未能达成一份符合国内制造商和销售商要求的协定”。

  “从第六轮磋商的情况看,中美纺织品谈判甚至出现了倒退的迹象。”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表示:“从这轮磋商后双方公告的内容措辞看,已经不能用‘无果而终’来给这次谈判定性,只能称之为‘失败’”。

  从谈判时间上看,以前几轮谈判双方不仅都用满了预定的谈判时间,还经常延长,其间透出这样一种信息:双方至少还在努力争取达成一致。形成反差的是,第六轮磋商提前结束。“这不能不让人猜测,双方是否已各自亮出底牌,觉得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继续谈下去了。”梅新育分析认为。

  与中美第四、第五轮磋商后发布的公告相比,此轮磋商后美方公告措辞耐人寻味。美方公告称,“根据中国入世协议,美方有权在面临市场损害或损害威胁的情况下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美方一直在使用这种权利,并将在适当时候继续使用该权利”。

  梅新育提醒说:“其中只字未提第六轮磋商取得了什么进展,以及是否将进行下一轮谈判,反而近乎赤裸裸地向中方发出了威胁。”而在第四、第五轮后的公告中,则通常会包含“双方态度积极”,“谈判取得一定进展”,“继续商定下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等字眼。

  中美“六磋”后的异常表现,显示双方立场差距拉大。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美方官员表示,最新一轮谈判的主要问题在于,中方要求07年和08年21类服装产品出口分别增加约20%和30%,而美方则坚持12.5%和40%的增幅。

  《华尔街日报》报道称,美方认为这个增长幅度条件比中国与欧盟今年六月达成的协议要“慷慨”得多。

  但中国商务部有关官员表示,美方提出的增幅所根据的计算基础太低。

  此轮谈判的失败,意味着美将继续对进口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措施。已受特保限制的19类纺织服装产品在2008年之前出口增长率将被限定在7.5%的幅度以内,另外更多种类的产品也面临被设限的危险。

  “无论美方下一步采取什么行动,我方早已对各种结果都作了准备。”梅新育说,“既然不能达成预期目标,那么我们会继续坚持基本原则,也可以考虑通过一次激烈的争端,让美方不会再肆无忌惮地对我其他商品横加限制。”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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