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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纺织品市场将接受大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07日
从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8401—2001)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市质监局将对纺织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培训,并于近期对各生产企业及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及纺织制品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按产品的最终用途分为四类,即婴幼儿类、直接接触皮肤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和室内装饰类,并对不同类型的纺织品及纺织制品中的甲醛含量作出了限定。若一个样品的测试结果超出规定限定值,则判定全部产品中甲醛含量不合格。  化学物品甲醛的医学名称是福尔马林,广泛应用于纯纺或混纺织品中,从而使纺织品具有防缩、抗皱、免烫和易去污等功能。甲醛超标的纺织品在使用过程中,部分未交联的或水解产生的游离甲醛会释放出来,对人体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此外,甲醛也是多种皮肤过敏症的引发剂。  目前我市共有上规模的服装生产企业三百余家,另有近千家小型生产企业。由于目前的服装基本上没有标注甲醛含量,市民如果在购买的衣物中发现有不适的气味和感觉,可到市纤检所进行咨询或申请检测,咨询电话为3871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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