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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纤企业决胜美国反倾销

朱艳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1日

  新闻背景:

  2010年1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其中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和慈溪市三泰化纤实业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0.00%和0.02%(微量),其他涉案的应诉企业都是4.44%。

  其实,该案始于3 年前。2006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每年出口值近亿美元的“聚酯短纤”正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一共有54家企业涉案,其中有19家企业应诉。

  2007年,美国方面对中国聚酯短纤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认定中国聚酯短纤出口对美国市场存在损害,大发化纤被裁获4.86%的税率。大发化纤认为,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案中对大发化纤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不合理,要求改正这一明显错误,公司随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正式提起上诉。经过新的评审,宁波大发最终以0.00%的倾销幅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江南化纤有限公司也是这场官司的赢家,但他们比宁波大发幸运的是在2007年终裁中就取得了0.00%倾销幅度的胜利结果。

  决胜之道之不怕刁难

  “结果还算满意,其实还有一根尾巴,我们会坚持到底!”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刘杰面对倾销幅度为0.00%的行政复审终裁结果表现得谨慎和坚定。他告诉记者,在今后的2年内,美国还将对公司进行年度复审,并且根据复审结果确定相应的反倾销税率,所以事情还没完。

  早在2006年底,美国方面对大发化纤初裁税率为4.39%。美国商务部在接受大发化纤20项客观事实的同时,只因为公司在进料操作上没有分颜色,就片面地将大发的税率提高了0.47%。

  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负责该案的有关人士分析说,大发的上游供应商数量非常庞大,其境外合作企业提供的原料价格相差较大,而因途径庞杂,大发在应诉过程中并未将进料按颜色进行价格细分。这一做法在初裁中是被美商务部所认可的,并且在终审前都未曾提起。这一“盲点”让大发在终裁中吃了暗亏。

  大发负责该案的这位人士告诉记者,接下来接受年度复审,每年也需要数百万人民币的费用,尽管投入巨大,公司还是坚持到底,“毕竟美国是我们聚酯短纤的一大出口市场,我们都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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