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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纺机临时董事会决议暨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郭易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同意本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投资")在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8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华联投资向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以补充其流动资金。华联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为华联投资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事项,须经本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华联投资,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注册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吉小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于2008年6月30日,华联投资总资产为人民币912,31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9,3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2,957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的2008年上半年度,华联投资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7,29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为华联投资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依据主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   2、本次担保的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3、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商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根据反担保函的承诺,若华联投资因未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以致造成我公司因为其担保而支付相关款项、承担相关责任,华联商贸将于接到本公司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偿付相同的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华联投资资信状况及盈利状况良好,并由华联商贸为担保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华联投资还承诺将按担保金额的0.5%计算支付给我公司担保费并且在我公司需要担保时其将提供同等额度的担保,此次担保协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共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经纬新型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为子公司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授信额度担保;此外,本公司授权子公司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本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并因此产生连带责任担保。该项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担保额人民币31,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0.76%;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总计人民币21,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7.29%,本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额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3.47%。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华联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不可撤销担保书;   4、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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