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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纺机:关键零部件符合退税政策

肖光丽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2日

  经纬纺机(000666)公告, 经纬纺机接中国恒天集团公司转财政部的意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咸阳经纬织机制造有限公司和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具备生产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的能力,7种型号喷气织机和4种型号自动络筒机符合技术规格,年销售量满足申请退税政策的要求。

  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对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为生产上述自动络筒机进口的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准予先征后退。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为生产上述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进口的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准予先征后退。

  按照规定,上述所退税款应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

  国家投资股份作为国有法人股,由目前公司大股东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所退税款应分别专项用于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的研发、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公司已同时收到财政部关于自动络筒机退税的《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有关向大股东增发股票事宜,将在条件成熟时,按相关要求,启动相关程序,寻求相关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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