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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厂如此卑虐的“强留”工人

冯小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4日

  “纺织厂扣了我们工资和行李,我们该怎么办?”昨天,3名在长乐打工的民工向记者投诉。

  三名民工分别来自江西、四川和河南,两个姓张,一个姓鲁,两女一男。

  姓鲁的女工告诉记者,他们三人都在长乐里仁工业区的福州福正纺织有限公司打工。进厂时,该厂和他们约定每月工资1600到2500元之间,可干了几个月,工资没那么高,每天还要工作12个小时,于是他们准备离职。

  她说,6月10日,厂里拖欠了他们70天的工资,说签了合同后才能发给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但不同意他们离职。他们无奈签了合同,只拿了一个月工资。第二天一早,他们刚到厂门口准备离开时,行李就被扣下了。该厂一负责人说,他们得继续在厂里干,不然行李拿不回。

  3名民工说,他们11日找了航城派出所、福清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会和航城街道,但都没得到满意答复。昨日下午,3民工找到记者求助。

  昨日下午3点多,记者跟随3人来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他们重新填表。工作人员认为“行李被扣”不是他们所管的范围,要求民工投诉理由改成“工资被拖欠”。监察大队这才受理了3民工的投诉。

  随后,记者联系了福正纺织有限公司一姓陈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扣了3民工40天工资和行李的事实。他认为扣工资是因为怕工人在厂里捣乱或者故意破坏产品,合同满了这些钱会归还工人。扣行李是想让3人留下来工作,如果真不想在厂里干,他们可以归还行李。

  昨天下午6点多,3名民工向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拿回了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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