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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纺织服装企业用工三因素

郭易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3日

  (文\中华纺机网 郭易)企业用工包括用工数量、用工价格、和劳动力素质等三方面的因素。  在我国纺织工业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下表),根据部分棉纺织企业数据统计万锭用工水平几乎为国际水平的2倍多,其生产效率也远远低于国际水平。一方面表明我国纺织装备的自动化水平急待提高与改造,另一方面,也表明劳动力成本在我国纺织企业的综合使用成本中,占据着非常大的比例。

项 目

国际水平

国内一般水平

用工水平

清钢联

60人/万锭

130人/万锭

细络联

30人/万锭

70人/万锭

一般环锭纺

100人/万锭

250人/万锭

  用工供求矛盾  大学生和农民工是企业用工的两个主要的来源,有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有30%~50%的人找不到工作,毕业也就意味着失业。另一方面企业却在抱怨招聘不到合适的员工,出现用工难、人难留的现象。“招工难”的问题已成为包括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某些地区大部分纺织服装企业的缺工率都在20-30%左右。  低工资成为竞争力  对于很多纺织服装企业来说,其产品价格之所以具有竞争力,并不是由于其优质的产品服务,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却是长期的低廉的工资水平。   国务院研究室新近公布的数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用大量详实的数据,描述了农民工的收入情况,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低工资成为了企业主要的竞争力无疑是一种畸形的状态。  企业用工“两难”处境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为广大农民工带来了职业的安全保障,职工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给予了保障,但同时企业在面临“招工难”的同时,却又不得不面对上升的劳动力成本,中国纺织业开始拉开告别低用工成本时代的序幕。  然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回答海外记者采访时却讲到“劳动合同法和实施就规定来讲,主要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对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也确定了最低标准。但这两部分都涉及到少部分劳动者,可以说它对成本的影响是有限的。”

  即便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影响有限,但企业更应该注意到劳动力流失所带来的隐形成本,以及同时面对的“招工难“的问题。  劳动力素质急需提高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由于企业缺乏技术培训而导致企业内部生产效率低下,难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而美国、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农村劳动力中受过职业培训的比例都在70%以上。

  总述,个人认为企业在面对用工的问题上应该换个思路,不要总是以低廉的价格招聘员工来图个便宜,应该找对工作积极主动,对企业忠诚,对工作不是很计较的人,以此来降低在用人上的隐性成本。同时应该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有计划地实施技术改造、改变装备落后的状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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