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正文

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吕缜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9日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09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已于本月25日启用。

  二、取消2008年实行的原输欧八个监控类别的企业资质管理。不再签发输欧英文出口许可证和中文证。

  三、不再签发输美国纺织品各类证件

  四、2009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只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OPT产地证、丝麻产地证、手工制品证,以及输土耳其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

  五、2009年度纺织品出口证件涉及的商品类别:

  1、2008年申领输欧盟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的类别,及原实行监控的八个类别(4,5,6,7,20,26,31,115)均可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2、2008年申领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地证的类别仍可继续申领该两种证书

  六、证书网上申领及打印的注意事项

  1、2009年度输土耳其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的录入、打印程序与2008年一致

  2、2009年度输欧盟产地证(含原八个监控类别)和丝麻产地证的录入、打印程序与2008年单独申请输欧产地证和丝麻产地证一致

  3、2009年度手工制品证和OPT产地证,在录入主证后,仍需录入中文证,但打印时只需打印英文证书,不用打印中文证

  4、2008年各类纺织品出口证书的录入、打印及其在明年第一季度相应的撤换证程序,按原要求办理。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1  
阅读数量(946)
分享到:
 更多关于 政策法规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