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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于11月12日起实施新进口强制性规定

李波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7日
根据2008年8月14日颁布的美国《消费品安全促进法案》,自2008年11月12日起,美国将执行新的消费品进口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提交书面证书,保证用于仓储或消费的进口产品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规章、禁令、规定或管理标准。这一规定适用于几乎全部类别的消费品,包括面料、服装、玩具、珠宝、运动产品、冰箱、家具、危险物质、全地形车辆、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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