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正文

中国商务部公布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04日
中国商务部2004年12月31日公布即将开征的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就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税方案采用从量计征的方法,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率。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分为0.3元/件(套、条)和0.2元/件(套、条)两档;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

鲁建华说,2005年征税方案中,政府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设置税率,既要达到税收对出口产品的调节作用,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这个税率设置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绝大部分企业可以承受的,不会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中国政府决定在2005年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对六大类31种纺织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出口市场应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此间专家认为,这是中国政府规范、改善纺织品出口结构,实现与各贸易伙伴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纺织导报


1  
阅读数量(764)
分享到:
 更多关于 政策法规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