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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了2005年工业、农业和纺织产品的出口配额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03日

我国商务部说,商务部规定了2005年部分工业、农业和纺织产品的出口配额。 原油的出口配额为100万吨,提炼石油产品的出口配额为1200万吨,焦炭的出口配额为1400万吨;稀土元素产品的出口配额为5万吨,银的出口配额为3500吨。 丝绸的出口配额为1.8万吨,茶叶的出口配额为38万吨。 商务部说,商务部将从11月1日到15日接受明年这些产品的出口配额的申请。

柳承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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