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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周期将缩至60天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02月25日

  出口退税不能及时到位一直是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今年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率,要求不再发生新的欠税。为支持企业发展,江苏省打破常规———   江苏省国税局负责人近日表示,江苏出口退税中的陈欠税款,将在7月底之前分期分批退付到出口企业,2004年确保不发生新欠退税。为此,江苏省将大力压缩出口退税周期,那些信誉好、财务制度健全、申报质量高的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周期将被压缩到60天左右。   2003年,江苏累计办理出口退税261亿元,其中退税193亿元,比2002年增长91%,免抵调库68亿元,同比增长15%。为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企业发展,江苏省决定打破常规,采取主动措施,极力压缩出口退税周期。   改进退税申报方式。外贸企业取消按月申报的限制,可以随时申报退税,国税机关随时受理、随时审核。同时推行网上申报,方便出口企业。   压缩退税申报凭证,简化退税申报程序。信誉好、财务制度健全、申报质量高的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周期将从原来4~5个月缩短到2个月以内,出口企业可提前2个月拿到退税款。   以电子信息审核为主,缩短退税审核周期。信誉好、财务制度健全、申报质量高的出口企业,退税审核周期将由原来10~20天压缩到3~5个工作日。   取消增值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进一步加快退税审核进度,提高审核通过率。   2003年以前应退而未退的税款,确保在3月底之前审核完毕。在退税指标下达后,及时将退税款退付到出口企业。   与外经贸主管部门共同建立退税信息反馈制度,定期通报退税申报审核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和规范内部出口退税工作机制,进一步挖掘加快退税申报的潜力。   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税部门采取上门服务和现场办公的形式,以最快的速度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国税部门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随时接受企业在新机制运行以及日常出口退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答复。   江苏省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只要符合出口退税条件,不管货源地是否在江苏,都将一视同仁,保证及时足额办理退税。

中国纺织报 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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