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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4年不准再新批建轧花项目

来源:1997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新疆自治区要求各地:2004年不准再新批建轧花项目。

近年来,新疆棉花加工能力发展迅速,特别是去年以来自治区把新建轧花厂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州后,新建的轧花厂已经超过棉花产量的一倍多。对此,自治区要求全区要高度重视解决乱批、乱建、滥建轧花厂的问题,为确保棉花质量,维护新疆棉花声誉,今年不准再新批建轧花项目。对已经取得收购资格的棉花企业也要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和检查,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扰乱棉花市场经营秩序的企业要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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