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国际资讯 >正文

巴基斯坦提高主要纺织品出口退税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2007年9月19日,巴基斯坦中央税局上调了主要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包括地毯、聚酯纤维产品和毛毯。

  中央税局发布的 S.R.O. 955(I)/2007 通知公布了不同纺织产品新的出口退税率。根据通知,100%棉坯布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03%;100%棉灰色现成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23%;100%棉灰色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10%;100%棉漂白成衣的退税率为 FOB价格的0.44%;100%棉漂白布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0.33%。

  100%棉染色或印花或者部分染色或印花或网眼印花面料、织锦面料的退税率为FOB 价格的 0.71%;100%棉漂白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出口退税率为FOB价格的0.31%;100%棉染色或印花或部分染色或印花成衣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90%。

  100%棉染色或印花、或部分染色或印花制成品(如床单、窗帘、桌布等)的出口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1.01%;灰色混纺服装、衣服的出口退税率为 FOB价格的 0.26%。

  聚酯纤维和棉混纺(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漂白混纺面料的出口退税率为0.74 卢比/千克;聚酯纤维和棉纤维(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染色或印花面料的出口退税率为2.44卢比/千克;聚酯纤维和棉纤维混纺(适用于所有混纺纤维)灰色混纺面料的退税率为离岸价的 0.35%。


1  
阅读数量(616)
分享到:
 更多关于 国际资讯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