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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纺织品出口和产业概况(下)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二)纺织服装业主要问题。许多老的纺织服装企业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出口产品附加值很低,棉花、布匹、化工材料、印染原料等大量原辅料均靠从国外进口,据越南纺织总公司数字,2003年越出口纺织品的国产化比例仅12.3%;机构设置不合理,企业专业化程度低,重复投资,产品质量差;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等。特别是2000年和2001年,世界经济不景气,整个纺织服装行业订单萎缩,越成衣加工业的加工费被迫下调30-40%。同时,由于欧盟放松对华纺织品限制,加之越商品质量较差,而中国成衣加工费又比越低20%,越商品在欧盟市场面临激烈竞争,处于不利地位。据美采购商称,越南纺织业劳动力成本为28-48美元/月,远低于中国的73美元/月,但越企业生产率仅为中国企业的60%。

  四、产业发展规划

  革新开放以来,越政府十分重视纺织服装业发展,视该行业为出口创汇的主要行业。为适应出口需要,2001年越政府专门制定了“越南纺织服装业加速发展战略”,提出了纺织服装业今后十年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为了改变当前纺织服装业落后状况,加快纺织服装业现代化建设,越南制订了“2001-2010年纺织服装业加速发展战略”,提出将越南纺织服装业发展成为出口创汇的主力军,既要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又要提高产品竞争力,稳步融入世界和地区经济。

  (二)发展思路。

  1、纺织业(含原料、纺纱、纺织、印染生产):一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大力推进纺织业发展。吸收和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投资生产。二是发展投资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三是集中财力引进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和专业化水平高的生产设备,注重新产品的设计并逐步巩固越南纺织品牌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四是按照国际标准重组质量管理体系,使产品质量得到新的飞跃,更好地满足服装业出口和国内市场需求。

  2、服装业:大力推进国营服装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在人口稠密和劳动力丰富的地区投资办厂;加强时装样品设计工作,改进生产和质量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减低成本,提高越南服装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扩大棉花、桑树种植面积和加强对各种原辅料、化工产品、印染原料生产的投资,逐步实现自给并取代进口。

  4、鼓励和发展,特别是外商投资纺织服装机械及零配件生产,逐步实现组装制造纺织服装机械产品。

  (三)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越南政府计划用十年的时间,即到2010年分别在海防、北宁、新安、太平、清化、岘港、广义、平阳、龙安、同奈、芹苴等11个省市建成11个纺织服装工业园。目前,新安、平阳、岘港三个园区已在建并初具规模。

  (四)发展目标。

  1、到2005年:

  -生产:年产皮棉30000吨,粗纱60000吨,各种纱15万吨,成品绸缎8亿平方米,针织产品3亿件,服装7.8亿件。

  -出口额:40亿-50亿美元。

  -吸收劳动力:250万-300万人。

  -使国产原辅料满足出口纺织品服装需求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001-2005年所需投资总额约35万亿越盾(约23亿美元)。

  2、到2010年:

  -生产:年产皮棉8万吨,粗纱12万吨,各种纱30万吨,成品绸缎14亿平方米,针织产品5亿件,服装15亿件。

  -出口额:80亿-90亿美元。

  -吸收劳动力:400万-450万人。

  -使国产原辅料满足出口纺织品服装需求的比例达到75%以上。

  -2006-2010年阶段纺织服装业所需投资总额约3万亿越盾(约20亿美元)。到2010年棉花种植投资额约1.5万亿越盾(10亿美元)。

  资金来源包括国内自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政府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ODA)、外国直接投资(FDI)。

  五、行业政策

  (一)越政府优先鼓励本国企业积极投资纺织服装业并提供相应优惠政策。政府规定,凡在规划园区内投资该领域的越国内企业,50%的资金由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年利率3%;其余50%的资金提供商业贷款,年利率5.4%,两项贷款平均年利率为4.2%。贷款期限为12年,宽限期3年。

  (二)越政府欢迎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方式投资越南纺织服装业。《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规定,“纺织服装设备生产”、“使用劳动力500人以上”、“成衣出口产品生产所需的高级原料和辅料生产”等项目为鼓励外资领域。

  (三)除国家对投资规定的优惠政策外,不同地区和不同工业区还还可在地租、税收、收费等方面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

  (四)越对纺织品进口采用高关税保护。目前越纺织服装进口关税为50%(MFN优惠税率),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纺织服装原材料和半成品,成衣出口时可予退税。

  六、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对越出口成衣原辅料和半成品。针对越服装原辅料供应不足的特点,我可充分利用现行原产地规则,出口半成品,在越加工缝制后利用越配额对美欧等市场出口。越纺织业实力不足以满足美方订单需求,现阶段希望借助我纺织品生产能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但考虑到美方已采取措施打击“非法转口”,可能影响越对我服装半成品的进口政策,我企业需注意越贸易、海关政策变化动向,防止因越方政策变化造成损失。

  (二)可鼓励国内企业来越设立服装加工厂。根据越市场特点,可采取“两头在外”的方式进行,成衣加工所需原辅料由国内进口,产品可向第三国出口。针对越成衣配额种类特点,注意避免我在越加工成衣品种与越国内紧张配额品种撞车,鼓励向非配额市场加工出口。

  (三)可鼓励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在越投资设立服装原辅料生产厂。根据越目前市场情况和政策导向,在越投资上述项目可获政策优惠,今后一段时间内市场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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