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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二手机电设备有新规8月1日生效

来源:528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施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生效。也就是说,从这天起对进口旧机电设备将实行备案制和装运前预检验制。
  该办法规定: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须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明文件,并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生效 之后、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之前,到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省直属局办理手续。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还得由国家质检总局或所在省直属局出具有关《备案书》,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则需出具有关《免检证明书》。新的规定对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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