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正文

关于国家储备厂丝收储的公告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国茧协办2011年第1号

针对近期茧丝市场行情,为稳定厂丝价格,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茧丝绸办决定以公开方式进行厂丝收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储基本情况

(一)收储方: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二)收储代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三)收储厂丝的数量、品种和质量规格要求

1、收储厂丝数量约1008吨;

2、2011年生产的经商检机构检验、质量等级3A级以上(含3A级)、规格20/22D白厂丝,符合标准公量要求,附原始检验单据;

3、桩口整齐,包装及铅封规范完好,回潮率在9-13%之间。

(四)收储方式

1、本次收储以30批(约18吨)为一个标的;

2、每个企业投标数量不得超过3个(90批,约54吨)。

二、合格投标方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缫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

(二)直接从事缫丝生产、加工,具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和规模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为200吨以上;

(三)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或具有较强的知名度,企业信誉良好;

(四)企业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

(五)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

三、资格审核报名方式和文件

潜在投标方填写《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缫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2011年9月15日前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资格审核表使用A4规格纸张、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核程序

(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对潜在投标方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本省(区、市)的《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资格审核表》于2011年9月19日前报国家茧丝绸办汇总;

(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投标方,国家茧丝绸办于2011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茧丝绸办提交经行政或司法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据,国家茧丝绸办将据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企业为入围企业,进入投标阶段。

五、投标报价及递交

(一)投标方应按照《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见附件2)的格式填报相关内容;

(二)投标报价为拟交售标的厂丝在承储仓库地的交货价格(含税);

(三)投标方应将《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正本一份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字样及投标方名称、地址、邮编,以便将迟交的文件原封退回;递交起始日为9月23日;

(四)投标方邮寄递交《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应采用特快专递于2011年9月27日前寄至: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10室,邮政编码:100055,电话:010-63348466,联系人:孙燕;投标方自行递交《国家储备厂丝投标表》,应于2011年9月28日10:00前送至前款地址;

(五)禁止恶意串通投标报价及以明显不合理价格投标等行为。对严重扰乱收储秩序的企业或人员,取消其今后参与国家储备厂丝交易的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方应于2011年9月26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每一标的6万元人民币(陆万元人民币),汇至中经实业开发公司设立的以下专户:

单位名称:中经实业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

账号:81201560064140750000

[1][2]下一页>>
阅读数量(785)
分享到:
 更多关于 行业资讯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