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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工商查处棉花收购坑农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彭泽县棉花贩何某等人,找到九江县新洲垦殖场邹某、吴某商量,以每公斤7.8元价格,在江洲镇收购籽棉。10月23日起、他们带着工人、车辆等在江洲镇各村收购籽棉。27日下午,吴某发现何某称棉花有问题,一磅少了15公斤左右,邹某马上叫棉农把已经装车的棉花都卸下来重称,称完后发现的确短斤少两,当时棉农就要求补钱。吴某提出由何某指使刚离开的大货车到江洲轧花厂重新过磅,何某当场答应。然而当农民开着何某的微卡赶到江洲轧花厂时,大货车已经过了长江。

28日,江洲棉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和工商分局举报,11月7号在镇政府协调下,派出所将案件移交九江县工商局江洲分局,经派出所协助,江洲分局迅速立案,深入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何某等人,投资5.5万元,10月23、25、26、27日,以每公斤7.8元价格,到江洲镇各村收购籽棉,并以7.9—8.2元/公斤价格,当天运销彭泽轧花厂,先后共收购籽棉3.46万公斤,销售额27.64万元,获取毛利6698元。在收购过程中,当事人采取使磅秤一只脚落空,让其起不到作用,而将另一端压重的伎俩,导致所称的棉花少秤。商贩做假,磅秤“瘦身”,4天内致使农户22户受损。

11月17号,江洲分局根据相关证据和计算,按每称补偿15.5公斤,每公斤7.8元,先将所克扣棉花款退还到22位棉农手中,共计2.3万元。棉农们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向江洲分局赠送锦旗。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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