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石狮市染整公会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第64号公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为水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该项国标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GB4287-1992标准即废弃。
石狮市是中国重要的纺织染整产业集群地之一,石狮大堡、伍堡、锦尚三大集控区内的南华、海天、绿源三座环境工程的印染工业污水达标处理量分别为7.1万吨/天、9万吨/天、8.2万吨/天,日处理总量达24.3万吨;石狮全市社会日供水总量约40万吨。其中,全市工业日用水量约26万吨;石狮纺织染整产业是石狮市的耗水工业大户。国家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正式实施,将为石狮纺织染整业防治水污染、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为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石狮市现有60余家染整工业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该项标准定义了纺织染整是对纺织材料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定义的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152cm、布重10-14kg/100m的棉染色合格产品;针织、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染色产品等。石狮染整企业主要生产1.5米左右幅宽的机织、针织服装面料和纱线,毛、丝织物和宽幅家纺面料几乎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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