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检验检疫局在对某公司即将用于生产出口服装的面辅料进行抽样检测后,发现其缝纫线使用了欧盟禁用的偶氮染料,4-氨基偶氮苯含量高达1734mg/kg,远远超过欧盟2002/61/EC指令规定的30mg/kg。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后,该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更换了合格的服装缝纫线,从而避免了因质量隐患带来的损失。据了解,这是今年南通地区检验出的第二起缝纫线禁用偶氮超标案例。
无独有偶,前不久,江苏某公司出口到欧盟的1万件风衣,因为所用涤纶缝纫线编织成的涤纶网眼布内衬被检测出含禁用偶氮染料,而遭遇退货。另一家公司出口到德国的一批休闲服装,因服装上的缝纫线绣花图案被检出含禁用偶氮染料,不仅遭遇退货,还被要求索赔人民币40余万元。而一批出口欧盟的儿童尼龙夹克,生产企业因为未对产品所用缝纫线按要求检验,产品出口后在灰色缝纫线中检出含有69.9 mg/kg的4-氨基偶氮苯,企业因赔偿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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