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从福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期,台湾经济部门公告解除人造纤维针织钩物、人造纤维制长绒织物、其他纺织材料制男用及女用大衣、雨衣、披肩等服饰及其他纺织材料制男用内衣、内裤等6项大陆纺织服饰货品进口。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省相关服装企业要及时关注,抓住机遇扩大出口。
检验检疫部门提示,我省服装企业需充分了解台湾地区纺织品进口法规和标准,注意严格按照台湾地区纺织品标准组织生产。为减少出口障碍,尤其需关注三点:
一是强制性检验制度。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对在台生产、销售或进口至台湾不同类别的纺织产品,实施强制性检验制度。其中,婴幼儿服装和服饰附属物执行日期为2011年7月1日,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织袜、床上用品等执行日期为2012年1月1日,上述产品只有强制性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台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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