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天发布我市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0.9%,其中新涨价因素占1.4个百分点。
我市同比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和全省平均水平(1.4%)。纳入统计范围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出“五升三降”格局,衣着和居住类价格成为CPI同比上涨的最大推手。
食品类价格环比涨幅创新高
要问上个月什么花费占大头?家住太古城小区的翁女士不假思索就列出了4样:水产品、肉类、蔬菜年货和过年新衣。
“上个月家家户户都忙着储备年货,各种肉菜瓜果也是趁机涨价,有的甚至一天一个价。像批发市场里半斤左右的大鲳鱼,上个月月初的时候批发价大概在120元/公斤,到中旬的时候要160元/公斤,半个月内差不多涨了三分之一,到月末春节前一周时价格更是贵得吓人了。”
而从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昨天发布的调查数据来看,也非常贴近市民的感受。
数据显示,上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较前一个月环比上涨1.4%,其中,受春节临近和月初的雨雪天气等因素影响,肉类、水产品、鲜菜、瓜果等食品类价格季节性上涨成为影响CPI的主要推手。
从数据来看,上月我市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4.4%,创下自去年2月份以来单月环比涨幅新高。其中,水产品价格上涨10.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2%(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5%)、鲜菜价格和鲜瓜果价格分别上涨19.1%和7.3%,合计影响总指数环比上涨1.3个百分点。
此外,受春节临近部分市场化服务价格有所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上月我市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上涨0.4%。其中,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4%、维护修理费用价格上涨3.3%、旅行社收费上涨2.3%。受火车强制险取消的影响,火车票价格下降0.7%。
另外,上月我市工业品价格环比下降0.2%。受冬季将尽、冬装促销力度加大等影响,服装价格下降2.8%;受部分新品鞋提前上市影响,鞋袜帽价格上涨3.2%;受国际黄金价格回升影响,首饰价格上涨3.4%。
从同比来看,今年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长0.9%,较去年同期3.9%的增幅回落3个百分点。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回落明显的主要原因是“春节错位效应”。去年1月份正逢春节,根据“逢节必涨”的规律,导致当月物价走高。而今年春节在2月份,因此1月份时物价受春节影响还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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