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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我国服装之毒多来自印染环节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近日,上海“毒校服”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其中一款校服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芳香胺。这种物质为何会出现在校服中?是否真的有致癌可能?除了这类物质,服装生产过程中还有哪些环节容易出现污染及其他有毒物质?专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服装加工及生产过程中,芳香胺主要用于制作染料,确实有致癌的可能。在服装生产的其他环节,有可能还会使用一些本身有毒性的化学物质,建议购买衣物时仔细查看标签,避免购买不正规产品。

“毒校服”中检出禁用染料芳香胺

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教授沈永嘉表示,在这次“毒校服”事件中,主要是组成校服的一条黑色镶边被检测出所用的染料中含有C.I.分散黄23(在我国的商品名一般为分散黄E-RGFL)成分,该染料属于禁用染料之一,因为该染料可分解出有毒的对氨基偶氮苯,它属于国际上被禁止用于染料生产的20余种芳香胺之一,我国也禁止使用此类染料。

关于此次事件校服中检测出的芳香胺,食品安全与环保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芳香胺是一系列有机物质的总称,包括对苯二胺、邻苯二胺及间苯二胺等,均可用作染料,举例来说,芳香胺就经常被用在染发剂中。在这些物质中,相对来说,毒性比较大的是对苯二胺,如果通过皮肤接触而进入人体,确实存在致癌的可能。这类物质如果进入血液系统或肝脏中,会对肝脏产生一些损害,影响人体免疫力。芳香胺的使用应该进行严格控制。比如说,在使用染发剂时,就应尽量避免接触头皮,而且在染发后一定要清洗干净。

董金狮解释,芳香胺作为一种染料,并非纤维中自带的,主要是在漂染的环节中使用。目前常用的染色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将纤维织好后再进行染色过程,另一种为先将纤维染色,后进行纺织,这种方式染色一般比较牢固。

芳香胺会在服装中残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染色过程中,所使用的芳香胺浓度过高,另外,如果染色过程中工艺不稳定,也会导致芳香胺残留的出现。另外,对于学生及儿童服装,一般要求比较严格,符合承认服装标准的染料浓度未必能够满足儿童服装的要求。有些企业将成人服装与儿童服装置于同一生产工艺下,就有可能出现所生产的儿童服装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禁用染料有致癌致敏可能

沈永嘉表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起,随着我国涤纶纤维的规模化生产,与之配套的分散染料也开始生产,因为涤纶纤维的染色需要使用分散染料。

染料厂家一般生产三原色品种,即:红、黄、蓝三色品种,使用这三原色可以拼混出各种颜色。早期的分散染料三原色中的黄色品种就是上述C.I.分散黄23。

1994年,德国颁布法令,宣布22种芳香胺被禁止用于染料生产,因为这22种芳香胺对人体有毒害。后来德国的此项法令成为了整个欧盟的法令,同时又增加了几个被禁止用于生产染料的芳香胺。在这20余种芳香胺中就有对氨基偶氮苯,C.I.分散黄23被列入禁用染料名单。

禁用染料有致癌的可能,也有导致人体过敏的可能,这一点是确定的,为此我国也禁止使用被国际上禁用的染料。被禁用的染料中,大多数是偶氮染料。有的本身就有致癌性,有的则是在使用过程中会在某种条件下分解出上述20余种芳香胺。

至于其分解的条件,如果是偶氮染料,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高温(如80℃以上)的强碱(如烧碱)性的水溶液中遇到强还原剂(如保险粉),则染料中的偶氮键会发生断裂(分解),此外,在汗液及某种细菌的作用下,有些偶氮染料会发生分解。

沈永嘉提醒,被禁用的偶氮染料对人体有致癌或过敏性不等于所有的偶氮染料或其他染料也对人体有致癌或过敏性。目前世界上正在生产和使用的染料中有80%以上的品种属于偶氮染料,它们的生产和使用都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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