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公布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显示,近一年来,有78.1%的消费者受过不同程度的权益侵害。其中,一年中有过2到5次被侵权行为的最多,占49.4%。
据介绍,为了普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中消协针对消费者的维权状况,向近6000名网友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中,反映维护最差的三项权益依次为“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平交易权”,分别占53.6%、48.5%和32.8%。
调查显示,在新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中,反映履行最差的三项依次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以及听取消费者意见和监督的义务,分别占51.4%、42.1%和35%。
针对目前商场里“商品售出,概不退换”、“高档商品,不买勿动”、“打折商品,概不三包”等店堂告示,有82.2%的消费者认为这是不合法或无效的。有近八成经营者在主动提供购物票证方面还很欠缺。仅有21.1%的受访者表示经营者能主动提供购物票证。
消费者对新消法中的一些亮点支持率较高。其中,明星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获七成消费者支持;将隐私权纳入新消法以及加大对欺诈的赔偿力度,获八成消费者的支持;新消法扩展“三包”到所有产品以及一些耐用品的举证责任倒置,受到九成消费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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