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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加急文件:跨境贸易进口试点难获大突破

来源:全球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3月21日消息,海关总署日前以加急文件的形式向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重庆等六个城市的海关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对“保税进口”模式进行了规范。

进口税起征点不变

发现,通知中关于电商进口最关键的几个规定,如试点商品范围、个人物品通关的认定、进口税起征点等内容,维持了原规定不变。可以算做对海关总署2012年7月下发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重申。也就是说,即便是采取保税进口的模式,监管上也并没有额外的放宽或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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