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行为”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长组织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防止其滥用控制权,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二、组织领导
公司设立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任组长、总经理王剩勇先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该小组为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董事长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领导职责。
三、工作方案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规范工作
工作内容: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吉林证监局《关于展开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清理规范现有承诺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2、建立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机制的工作
工作内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对外担保、投资等决策程序,披露“防止”机制的建立完善情况。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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