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公司监事井上秀敏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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