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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000982):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马生国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18人,代表股份879,716,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876,336,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数3,380,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闫海滨律师到会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4.64, 0.00, 0.00%)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879,697,364

  99.998%

  0

  0

  19,100

  0.002%

  是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2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非独立董事

  累计得票总数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马生国

  876,785,245

  99.668%

  844,801

  0.096%

  是

  马炜

  875,940,444

  99.571%

  0

  0

  是

  马峰

  876,732,444

  99.661%

  792,000

  0.090%

  是

  梁少林

  875,940,444

  99.571%

  0

  0

  是

  陈晓非

  876,336,444

  99.616%

  396,000

  0.045%

  是

  卢婕

  876,336,444

  99.616%

  396,000

  0.045%

  是

  2.2

  选举独立董事

  累计得票总数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文君

  875,961,844

  99.573%

  21,400

  0.002%

  是

  益智

  876,732,444

  99.66%

  792,000

  0.090%

  是

  林志

  876,336,444

  99.616%

  396,000

  0.045%

  是

  3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选举监事

  累计得票总数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监事候选人

  马生明

  876,336,444

  99.616

  396,000

  0.045%

  是

  李国萍

  876,344,044

  99.617%

  403,600

  0.046%

  是

  注:(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需要回避表决的提案;

  (3)上述议案中第2项、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当选董事、监事简历详见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5)金跃华先生为经过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监事,将与监事马生明、李国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崔健民先生、陆绮女士、张小盟女士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李光珺先生、杨灵彦女士担任董事、监事期间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受公司委托,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闫海滨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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