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2014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5:00--2014年9月25日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8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2《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4-2发行对象
4-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4-4发行方式
4-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4-6限售期安排
4-7上市地点
4-8募集资金用途
4-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5《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1需经参会股东所持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此次股东大会对议案3至议案9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此外,此次股东大会对“议案4”进行表决时,将对其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且均需经除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参会股东所持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至议案9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