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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服装品牌将提高柬埔寨工人工资

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近日,柬埔寨服装工人涌上街头抗议,要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欧洲h&m、zara和primark等快销服装品牌联名致信柬埔寨政府,称将促进柬埔寨纺织业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将工资上涨纳入其服装采购成本预算中。

  联名信表明,它们愿意为柬埔寨服装支付更高的价钱。为了确保工资公平,品牌将把劳动力成本上升体现在价格上。随后,h&m等8家大型时尚零售品牌共同宣布将柬埔寨服装工人每月最低工资提高一倍左右,达110英镑。

  欧洲媒体表示,这些服装零售品牌曾经大受舆论谴责,被认为对服装厂工人漠不关心,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压低工人工资。而通过此举,他们可以挽回或提高品牌形象。据悉,服装产业的兴起大大促进了柬埔寨经济的发展,给柬埔寨创造的工作岗位多达50万个,同时每年创造30亿英镑的价值。柬埔寨服装行业工会主席ath thorn表示,希望这些来自欧洲的大企业能够直接与工人谈判,采取真正的措施提高柬埔寨服装工人工资。

  员工“押金” 拿得拿不得?

  9月24日,壶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接到吕某投诉,据吕某称,今年5月份,他应聘到某配件厂上班。厂长要求吕某交纳500元押金,用于员工服装等费用。9月5日,吕某离职,他要求该厂退还500元,但该厂以吕某已经穿了其中一套工作服为由,只答应退还其中的200元。监察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该配件厂厂长,加以教育引导,并告知利害关系,经过多次协调,该厂长表示已知晓扣押押金行为系属违法,会立即改正。

  交纳合同保证金、工具押金、服装押金等各种押金和扣押身份证,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离职的惯用手段。《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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