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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期货公检棉竞卖交易专场的公告 ——(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8号)

来源:锦桥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各涉棉企业、交易商: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满足纺织企业购棉需要,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于2014年12月15日起,通过商品棉竞卖交易系统销售部分期货公检商品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

  每个国家法定工作日下午4:00开始交易,即下午4:00开市,4:30开始1分钟倒计时,5:00开始30秒倒计时,直至闭市。

  二、交易资格

  参与此次期货公检商品棉的买方应为交易市场交易商,如果尚未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请咨询所在区域交易市场办事处办理入市手续。

  三、质量重量检验

  参加此次竞卖交易的期货公检棉为存放在期货交割库,并取得期货棉公证检验证书的新疆棉和内地棉。

  有关质量重量以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期货棉公证检验证书结果为准。

  四、交提货方式及保管保险费结算期限

  买方货款到账后,交易市场当日通知卖方提货方名称,卖方须至迟3个工作日为买方办理完成提货手续,买方凭卖方提供的提货手续到仓库提货。

  卖方未在交易市场通知日起的3个工作内办理完成提货手续,或买方持卖方提供的提货手续到库后被拒绝办理有关批次棉花出库,按卖方违约处理,相应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由交易市场划归买方,合同终结。

  期货公检棉的出库费和保管保险费等执行期货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具体由买方直接与仓库进行结算。

  五、质量重量纠纷处理

  此次竞卖交易的期货公检商品棉,如买方对质量重量提出异议,由买卖双方直接协商解决,交易市场不接受复检申请。买方超过成交日7天仍未对质量重量提出异议的,则视同无异议,交易市场向卖方付清全款。

  未尽事项,参照《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新疆棉竞卖交易的公告》(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2号)执行。

  特此公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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