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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客环保(002015):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瑞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875,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89%。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9,324,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9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5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8%。

  2、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5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8%。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5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2,785,0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60,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52%;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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