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1月22日,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通达集团”)签订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Tong Dai Control (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通达”)100%股权,并约定待针对香港通达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正式出具后,双方将签署补充协议对股权收购价格予以明确。
2015年3月13日,公司与通达集团签署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3亿元整。
2015年8月18日,公司与通达集团签订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在该补充协议中约定关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