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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002042):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9日-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088号。

  公司总股本832,992,573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共4名,所代表股份464,37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75%;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2名,所代

  表股份1,747,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098%。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共26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466,122,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32,992,573股的55.957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

  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现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孙小挺先生、王国友先生、张际松先生、程

  桂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胡永峰先生、郭克军先生、刘雪生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孙伟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陈玲芬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孙小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张际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王国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程桂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2.1选举郭克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刘雪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胡永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盛永月先生和朱敬兵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工会民主推举

  的职工监事陈守荣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2位监事候选

  人进行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盛永月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朱敬兵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466,121,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997%,

  当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466,119,733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6,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466,119,733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6,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之文律师、顾洪锤律师

  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孙伟挺,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孙伟挺先生在

  纺织行业拥有33年经验,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计划

  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资处副

  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司,任华

  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

  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公室

  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副董事长、

  营销总裁等职务。2008年2月起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

  月任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陈玲芬

  女士从事色纺行业二十三年,在品牌营销、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管理、组织建设、风

  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孙小挺,男,中国国籍,1968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1984-1989年,任浙

  江诸暨市纺织总厂采购员,1989-1992年,任海南海口海越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业务主

  管,1992-1995年,任上虞市纺织公司副总经理,1995-2001年,任上虞华孚染厂总

  经理,2001年至今,任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小挺先生三十年的

  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采购、物流、生产等供应链经营管理经验。

  张际松,男,中国国籍,1954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自2001年加盟华孚控

  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

  王国友,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

  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

  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任华孚控股

  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程桂松: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北京

  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

  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任资金经营中心总

  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

  郭克军,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

  学硕士,美国南部卫理公会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与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宁波理工

  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2000年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工作,2000

  年-2001年,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创业和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

  伦公益基金会理事,兼任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独立董

  事。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深

  圳华侨城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中注协首批资

  深会员、省注协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会计学会监事、曾任香港上市公司东

  江环保独立董事,现兼任天音控股、宝鹰建设独立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胡永峰,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196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东华大学纺织工

  程专业,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EMBA,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纺织

  总会办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孙伟挺与陈玲芬为夫妻关系,孙伟挺与孙小挺为兄弟关系,孙伟挺为

  公司控股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孙伟挺、陈玲芬、孙小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际松、王国友、程桂松、郭克军、刘雪生、胡永峰均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盛永月,男,中国国籍,1962年生。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大专学习。

  自1995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现任本公司总裁办

  主任。2009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敬兵,男,中国国籍,1972年生,江西财经大学MBA学历。1993年任湖北京

  山轻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0年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4年

  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监察经理,2007年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2012年任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副总裁,2014年9月加盟华孚,任公司内控系

  统总监,2015年8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陈守荣,男,中国国籍,1968年生,安徽农学院丝绸工程大专学历。1988-1999

  年,任安徽潜山丝绸总厂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缫丝分厂厂长;2000-2001年,任

  安徽全力集团缫丝厂生产厂长;2002-2003年,任中国新闻社深圳市支社《今日华人》

  杂志社记者;2003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企业文化部经理、行政中心副总经理、办公

  室副主任。

  盛永月、朱敬兵、陈守荣均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均未在公

  司实际控制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任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均未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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