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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000420):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5:00时-2015年12月3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

  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3日下午15: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199,845,570股,占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27.8879%。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

  份81,369,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35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118,475,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3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12人,代表股份68,166,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7,723,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9.4507%。

  2、其他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

  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数量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化纤集团、

  福润德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其中,控

  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40,000万元现金、福润德承诺以2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

  增发股份,并已经依法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上市地点: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81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890,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反

  对2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38,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

  2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轩、杨霄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汇添富 吉林化

  吉林化 财通基 合肥市

  基金- 纤福润

  纤集团 金-上 尚诚塑

  名称 上海银 德纺织 崔志强 蒲国荣 周扶生 陈前明 李兵

  有限责 海银行 业有限

  行-洪 有限公

  任公司 -王锋 公司

  长江 司

  出席股80,39 50,751, 33,834, 33,834, 528,40 420,00 20,000 16,300 10,000 9,000

  数(股)8,684 880 586 586 0 0

  1.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2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3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4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5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6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7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8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9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1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2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5.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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