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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000936):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15:00-2016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维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446,217,5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1,732,4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2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54,485,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4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54,588,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54,485,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495%。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354,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4%;反对2,80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3%;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24,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50%;反对2,808,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442%;弃权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3%;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7%;弃权248,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53,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58%;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86,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24,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05%;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3%;弃权286,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6,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1%。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88,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6%;反对2,680,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7%;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59,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45%;反对2,680,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103%;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1,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42%;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01%;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1,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94%;反对2,677,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53%;弃权248,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9,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0%;反对2,756,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8%;弃权16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69,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43%;反对2,756,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02%;弃权16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85,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0%;反对2,757,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0%;弃权17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56,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295%;反对2,757,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21%;弃权17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85,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0%;反对2,742,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7%;弃权188,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56,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295%;反对2,742,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246%;弃权188,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9%。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60,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2%;反对2,783,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8%;弃权17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30,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23%;反对2,783,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93%;弃权173,8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6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8%;反对2,746,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54%;弃权208,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33,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72%;反对2,746,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4%;弃权208,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3%。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159,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48%;反对2,76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96%;弃权292,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30,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87%;反对2,764,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51%;弃权292,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1,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2%。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1,629,483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28,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50%;反对2,756,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489%;弃权303,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28,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50%;反对2,756,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89%;弃权303,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1,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159,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48%;反对2,737,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36%;弃权319,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30,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87%;反对2,737,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56%;弃权319,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7%。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成宝陈晓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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