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以来,无锡检验检疫局在进境羊毛检验监管中接连发现数批进口羊毛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该货物由中纺天源(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意大利AUSTRADE INTERNATIONAL PTY LTD公司进口,连续7批,共846包,重133111.85公斤,金额678870美元,同属于一个合同,合同号为:2011TW-0011EU。在实施现场检验时,检验监管人员发现该7批含脂毛的细度比合同规定的粗,为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检验人员加大抽样比例,按照SN/T0473-2003《进出口含脂毛检验规程》标准对其实施批批逐包钻孔钻芯取样送实验室检测。经检测,该样品的平均细度最低26.1微米,最高27.1微米,超出合同规定的23/24微米。检验监管人员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办法》,按照《江苏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信息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迅速做出反应,采取相关措施,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理、调查核实,责令加工企业停止洗毛,保留货物的原装,确保证据确凿,并于11月25日前,全部出具对外索赔证书。该公司经与进口公司交涉,对方已确定并同意支付经济赔偿约15万人民币。
国外公司将细度为26.1~27.1微米的羊毛以23/24微米高价卖给我国经营公司,以次充好,是典型的国际贸易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如果检验检疫部门把关稍有不慎,将会给将会给某些外商以可乘之机,给中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加强进境羊毛检验监管工作,把好进口羊毛质量关;同时,生产经营公司在签订贸易合同时,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在进口时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检测,切实维护我国经营公司的合法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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