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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鼓励本港纺织公司使用原产地证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09月30日

  香港工商署鼓励香港纺织制造商从2005年1月1日起使用原产地证,以避免香港出口商品被误认为是中国大陆制造的。香港工商署付署长李佩诗说,10月份召开备战明年新的全球纺贸体制会议时将考虑是否把该提案增入新法。李女士说,该提案的目的是减轻本港纺织制造商的文件负担,节省管理成本以及提高本港商人的竞争力。她估计,新措施将为本港的每位制造商节省大约4万港币的年管理费。

  全球3500亿美元的服装贸易在多种纤维协议掌管中走过了40年,世贸组织成员国10年前达成协议,在2005年1月1日取消进口配额。而中国由于长期受到进口配额的制约,预期将极大的受益于自由贸易。

  在当前的配额体制下,香港纺织制造商需要向欧盟成员国出具原产地证,但向美国出口时不需要原产地证。根据WTO规则,如果美国要求香港出口商提供原产地证,他们必须向所有国家出口商提出同样的要求。

  不过,她说,如果外国海关对服装产地是香港还是中国大陆产生怀疑的话,提供原产地文件就可显示出优势。尤其是在美国纺织及服装组织向华盛顿施加压力要求对大陆纺织品进口实施特别限制的时候,提供原产地证就显得尤为重要。

  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北京同意,如果当地市场因中国进口激增出现混乱,美国和其他WTO成员可以在2008年之前限制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及服装进口。另外,2013年之前,这些国家还可以对所有的中国出口商品,包括纺织品,采取限制措施。

浙江服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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